誤信網路小額借貸一頁式廣告 男淪為人頭帳戶通緝犯
【商務時報 何定蓉/台北報導】
昨日下午15時左右,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警員鄭行宏在永康區龍潭街執行勤務,發現一台自小貨車上搭載二名乘客未繫安全帶,鄭員進行攔檢,以警用電腦查詢洪姓乘客身分時,卻意外發出聲響,發現渠為臺南地檢洗錢防制法通緝。洪男(77年次)表示,去年因父親生病需大筆資金,誤信臉書上一頁式廣告而將帳戶及提款卡出借,導致成為人頭帳戶,進而涉及詐欺及洗錢防制法案件,也未收到貸款的金額,得不償失。全案依法逮捕調查後,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歸案。
詐騙集團看準貸款需求對象急需資金的心理,透過臉書、Line、IG等社群媒體平臺,張貼小額借貸廣告,標榜「保證借得到」、「急速周轉」、「免信用或財力證明」等,再透過假冒銀行專員加好友,引導連結不明網頁填寫個人資料或私訊要求提供銀行帳密等方式,讓民眾一步步落入詐騙陷阱,等到警方找上門才知道自己被詐騙集團利用,帳戶變成詐騙集團的洗錢人頭帳戶,中了「假貸款真詐騙」之圈套,淪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分局長邱顯良呼籲民眾不論求職、貸款都應透過合法管道,不可隨意交付自身個人證件、存摺、印章等;相關密碼應妥善保存,避免讓其他人知悉,有疑慮應即撥打110或165查證,以免遭到詐騙集團利用,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