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分配刑事案件獎勵金疑慮案
【商務時報唐純瑤∕基隆報導】針對報載「基隆刑大大隊長沒參與專案 自肥分獎金惹議」一事,基隆市警察局澄清指出,已召集人事、會計、政風、法制及督察等單位共同針對林大隊長本年迄今所分配之工作獎勵金逐案審查,未見有違「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等相關規定。
基隆市警局將持續宣導各單位分配各項獎金,應確實依據「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作業規定」嚴正辦理,以主、協辦出力人員為考量核發,以鼓勵該當提升團體士氣、凝聚力。
另有關識詐的獎勵, 1月初新到任林大隊長,在台東任職時推動創新作為頗有成效,為激勵同仁士氣,強化工作成效,到基隆市警局後即望推動提高工作效能的方案,惟因各地警察局屬性不同,本局認為大隊長的提議尚未周全,故未採行,獎勵仍遵照警政署訂頒的相關規定辦理,如個案有特殊性,則授權相關主官(管)於權限內,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辦理獎勵,以鼓舞士氣及提升效能。